南方企业新闻网,✅南方企业网,南方企业新闻,南方新闻媒体

您好,欢迎访问南方企业新闻网,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以岭药业回应网民讣告提及连花清瘟

2023-02-20 12:14来源:未知 频道:南方头条 阅读:
《南方企业新闻网》华南第一门户网站!
 追踪网络热点,关注民生动态,传播南方文化,倡导网络新时代!
http://news.nwge.com/南方企业新闻网欢迎您! 

 

据红星新闻在1月6日的消息称,一个叫聂圣哲2023”的微博用户在自己的个人账号中发讣告称,自己的好朋友往往却是在其临终前还一直在朋友圈中晒莲花清瘟胶囊,由于这次讣告中提及到了莲花清瘟胶囊,所以在1月6日这一天带网友,收到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律师函,一定要液表示,如果因此事使企业受到重大的影响,以岭药业将会采取措施。

至于该网友发布的讣告中提到了以岭药业的莲花清瘟胶囊,在1月12日记者采访了一定药业的董事长秘书,得到回应表示对于这名网友发布的已经去世的人在弥留之际,还晒出莲花清瘟胶囊,这种行为属于对莲花清瘟的诋毁和造谣,对这种行为,连花清瘟公司的律师已经通过向这一位网友发律师函的方式表明了态度,如果因这件事,对企业造成了重大的影响,企业将会按照相应的程序对待网友,依法采取适当的措施。

对于一定要也发律师函的这种做法有网友表示,实在是有失大药企的身份,有律师表示关于此事的基本事实需要司法机关的查明,如果通过法院的审理该网友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律师还表示,涉事的当事人可以对以岭药业在律师函中所说的作出反诉,在以岭药业的律师函中表示,该网友所发的报告中,明显有误导不明真相的网民和消费者的行为,这种行为已经严重的破坏了该品牌的良好形象,还贬低了品牌的良好商誉,严重侵害了莲花清瘟,企业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以岭药业方面请求该网友删除有关侵权方面的言论。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南方企业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南方企业新闻号系信息发布平台,南方企业新闻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侵权请出示权属凭证联系管理员(3455677927@qq.com)删除!
|南方企业新闻网|南方企业新闻|南方企业新闻网电子版官网|南方企业新闻网电子版订阅|南方企业新闻网是电视台网站吗|南方企业新闻网媒体|南方企业新闻网爆料|南方报业集团|南方企业新闻网投稿|南方企业新闻网南方网评论|投诉南方企业新闻网|南方企业新闻网有哪些内容|南方企业新闻网APP在哪里看|南方企业新闻网是什么样的媒体|南方企业新闻网新版上线|南方企业新闻网新浪博客|南方企业新闻网新闻频道|南方企业新闻杂志|南方企业新闻官网|南方企业新闻记者|

上一篇:在成都失联超20天女子已被找到

下一篇:疑似“1888万彩礼”帖文作者致歉

相关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