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话题|老房子隐患治理难题核心是钱 樊芸:为老房缴“养老金”要有法可依
东方网记者柏可林3月9日报道:房子老了,谁掏腰包出钱修?“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具有一定的‘准公共产品’属性,有必要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房屋养老金管理制度,由公共账户资金与个人账户资金共同组成,实现‘应修尽修’。”全国人大代表樊芸在接受东方网采访时表示。
全国人大代表樊芸(张驰摄)
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樊芸代表表示,房屋养老金由公共账户资金和个人账户资金组成,现阶段仅有关于个人账户资金也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制度,公共账户资金管理制度还处于研究探索阶段。 加快推进城镇房屋安全管理立法,能够为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制度、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提供重要的资金保障,提升房屋使用安全治理能效。就此,樊芸建议,以法律条文形式对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包括资金来源与用途)、业主足额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作出规定,“明确省、市级财政需要拨付土地出让金收益、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和其他专项资金用于建立房屋养老金公共账户资金。” 房屋养老金的资金收益管理也应有所优化。在樊芸看来,“目前,个人账户资金仅能用于储蓄或购买国债,资金管理效率相比其他社会专项资金而言较低。房屋养老金管理行政法规应当明确将公共账户资金与个人账户托管资金可以集中用于增值投资,放宽投资渠道。” 为房子缴了养老金是不是意味着业主可以就此“撒手不管”了?樊芸代表强调,公共账户资金不能替代业主承担房屋维修的经费与责任,而是主要用于“提供城镇房屋基础安全保障的支出”,例如开展房屋强制体检、购买房屋基础综合保险、房屋应急维修等房屋安全公共服务,引导业主按照规定开展体检、购买保险和维修。 而如有业主经业主大会、业委会或资金管理机构督促仍拒不缴纳的,樊芸建议将其纳入信用体系予以惩戒,经业主大会向法院起诉并且依法判决,可以依据执行程序向业主强制执行欠缴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